标志设计的原则 |
2020-02-2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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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 独特性:
独特性是标志设计的最基本要求。标志的形式法则和特殊性就是要具备各自独特的个性,不允许有丝毫的雷同,这使标志的设计必须做到独特别致、简明突出,追求创造与众不同的视觉感受,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。因此,标志设计最基本的要求就是要能区别于现有的标志,应尽量避免与各种各样已经注册、已经使用的现有标志在名称和图形上相雷同。只有富于创造性、具备自身特色的标志,才有生命力。个性特色越鲜明的标志,视觉表现的感染力就越强。
二、 注目性:
注目性是标志所应达到的视觉效果。优秀的标志应该吸引人,给人以较强烈的视觉冲击力。因为只有引起人的注意,才能使标志所要传达的信息对人产生影响力。在标志设计中,注重对比、强调视觉形象的鲜明与生动,是产生注目性的重要形式要素。特别是公共性标志设计,不仅要求在常规环境中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,而且还要求能在各种不同的环境条件中都能保持较强的视觉冲击力。商标设计也要求在各种不同的应用中,都能保持良好的商标视觉形象,使商标无论是在商品的包装上,还是在各类媒体的宣传中,均可起到突出品牌的积极作用。